丽水职业技术学院校内讲座申办流程
发布时间:2018-03-0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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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下载《丽水职业技术学院校内讲座申请表》。
2.填写申请表,负责领导签字:二级学院内进行的讲座,由二级学院负责人审核同意后,提前两周报到教务处;教师自发组织的全校范围内讲座,由教务处领导审核后,提前两周报到教务处。
3.完成第2点后,将申请表和海报一并交于教务处(6号楼409室,2271975)。教务处统一发布讲座信息到教务处网站通知公告。
4.需租借学校教室或报告厅等场地的,由审核部门负责租借。
5.讲座结束后主讲教师填写《丽水职业技术学院校内讲座实施登记表》,连同讲稿交教务处保存。
附件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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